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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6    作者:     来源: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点击: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者做了如下要求:  

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公司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四)上一学年度成绩优秀:

本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位30%以前(含30%),且综合测评中学业基本分排名不应低于班级前50%的范围。其中优先级如下:综合测评德、智、体三方面排名班级前30%的优先;综合测评中德、智、体三方面单项成绩排名低于班级前30%但不低于班级前50%的范围次之;综合测评中德、智、体三方面单项成绩排名低于班级前50%范围最后。在同等条件下,获“优秀三好员工”、“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科研成果单项奖学金或其他专项奖励者优先。

若满足上述条件的员工人数低于名额数,则本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获得学分的任选课和校公选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综合测评中总成绩排名低于班级前30%但不低于班级前50%范围的员工,且综合测评中学业基本分排名不低于班级前50%的范围,并获校级等级奖及以上奖项者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优先级按照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排序。奖项的获奖时间要求为20219月至20229月。

(五)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完善员工资助信息,且能保证资料实时有效。

(六)上学年必须完成不少于15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完成不少于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奖励标准和人数

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人数:奖励人数按当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额度,由员工处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综合平衡分配名额。

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申请条件的员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班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 由各班奖助学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其他情况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推荐材料报所在学院奖助学工作小组。

4. 各学院奖助学工作小组根据各班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将初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员工处。

5. 员工处根据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和各学院上报的材料,由学校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获奖候选人,并报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学金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颁发奖励证书。

六.附则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一)凡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但累计两学年拖欠学费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二)凡拖欠上一学年学费,并承诺在该学年6月30日前还清所欠学费,却未按约定时间缴清所欠学费者,但家庭发生意外变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拖欠一学年学费者除外。

七. 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