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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0-09-24    作者:     来源: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权威性,根据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修订,2020年执行。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按照学校研究生处《2020年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202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向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6人,名额如下:

硕士点

专业

专业

推荐名额

分配名额

备选名额

共推荐人数

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1

2

1

6

现代教育技术

学科教学(语文)

1

学科教学(英语)

2

学科教学(美术)

1

教育硕士(职业教育领域)

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

1

3

0

加工制造

1

财经商贸

1

旅游服务

1

文化艺术

1

总计

10

5

1

6

    备注: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前两名及教育硕士(职业教育领域)前三名当然入选;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第三名进入备选名单。对于出现末位并列的研究生,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其先后排名。

二、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超过规定学制年限,以及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的其他情况)。

   三、评选基本条件

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如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评审资格。

(四)学习成绩优异,公共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艺术类员工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版权);

 2. 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同等条件下,员工为第一作者的优先;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等同于员工为第一作者);

 3. 出版学术专著、译著;

 4. 出版学术编著;

 5. 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奖项。

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公司。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及所获竞赛奖项须为读研期间获得,统计截止日期为本通知下发之日。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无资格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及(合)格者;

3.无故旷课者;

4.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延长学习年限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因私出国留学、疾病、怀孕、创业等原因,超过两周未在校学习者;

8.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四、评分标准

总分=思想政治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术成果得分+综合素质得分。

(一)思想政治评分(满分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业成绩评分(满分35分)

采用加权平均分方法。将英语、政治、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研究方法、心理发展与教育六门专业学位课程总分的平均分计为学业成绩评分,计分方法如下:

 

(三)学术成果(满分35分)

学术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他情况下,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为第三作者不计分。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自动获评研究生学业三等奖学金。

同一成果可以在多个部分得分的,不重复计算,只计算一次,但按最高分的计算。参与评奖的科研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学术成果(包括艺术类)认定以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为标准。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1.论文。

1)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有ISSN和CN刊号,下同)上发表的本专业科研论文(3000字以上,下同)每篇计3分;

2)在核心期刊(以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CSSCI扩展版期刊(以年度内公布的刊物为准)上发表本专业科研论文每篇计10分;

3)在CSSCI来源期刊(以年度内公布的期刊为准)上发表论文为15分;

4)在期刊上所发表科研论文被SCI四区、SSCI、EI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计15分;SCI二区、SCI三区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计20分;被SCI一区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计30分。

5)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在原有的基础上计10分;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摘要转载在原有的基础上计5分;卡片转载在原有的基础上计2分;

6)参加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文章(有书号)每篇计2分。

注明:以上科研成果,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同等条件下,研究生是唯一作者或是第一作者优先;其他人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按照分值的40%计。科研成果以期刊原件为准,用稿通知无效。

2.在读期间独立主持纵向科研课题

1)独立主持校级科研课题每项计3分;

2)独立主持市厅级课题每项计10分;

3)独立主持省部级课题每项计20分;

4)独立主持国家级课题每项计30分。

注明:主持课题项目以相关部门的立项通知文件为准。

3.学术著作

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只计前2名)出版教材,且已经公开出版,出版学术专著、译著计15分,出版教材计10分。

参与编写教材或学术专著,且已经公开出版,独立篇章(10000字以上,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说明为依据),计2分。

4.知识产权及专利

1)获得发明专利每项计10分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计5分(最多计算5项);

3)外观专利每项计2分(最多计算5项)。

以上科研成果的认定,均以学校科研处规定为准,均需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如果是论文,提交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复印件)。录用通知、专利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无效。

 

(四)综合素质(满分20分)

1.获得校外各级学术、教学、科技、文化、艺术等竞赛奖项:

1)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2)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获得省部级奖项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4)获得厅级(含广州市、深圳市)奖项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3分;

5)获得地级市(除广州市、深圳市外)奖项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6)获得南粤优秀研究生、广东省优秀研究生奖项,计15分;

2.获得校级学术、教学、科技、文化等竞赛奖项:

1)获得校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2)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计5分;

3)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计3分。

3.说明:

1)获得各级别奖项的特等奖在按相应级别奖项的一等奖分上加一分,优秀奖和其他奖项在三等奖分上减一分;

2)团体获奖中排名第一得此项得分,排名每递减一名相应减3分,只计前三名;

3)文化艺术类获得的金、银、铜奖项分别对应一等、二等、三等奖;

4)竞赛奖项只计组织单位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竞赛,行业协会组织的比赛均不计入,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为准。

 

五、评审组织

2020年教育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黄 崴

副主任委员:陶 红  姚 屏 

 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尹新春      刘光磊     刘颖悟     李江涛

    杨  勇      吴水爱     陈丽君     赵丕强

    赵剑冬      赵慧民     贺显斌     谢林林

研究生代表:程海英   黎荣光

 

六、评审流程

1.在往年评审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经教育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实施。

2.员工自主申报。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成果材料一览表》,连同可以展现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证明材料(包括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表、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落款日期不晚于发文之日),以及《诚信承诺书》上交给导师审核,并在《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价表》、《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表》上填写自评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评选资格。

3.导师审核。导师审核相关材料,并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4.培养单位初评。员工将导师签署意见后的申报材料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培养单位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广师院〔2014〕448号)和《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稿)组建评审小组完成初评,培养单位按分配名额向教育硕士学位点推荐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388818290@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工业中心702室。

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审核材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携带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29日下午14:30到工业中心702室集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对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审核学术成果得分和综合素质得分。

6.“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评审。召开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6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评审过程中,评委要认真审阅、核实评审材料,公平公正评审。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及辅导员需携所有申报及佐证材料在指定地点等候,准备回答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可能的疑问或质询。

7.结果公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对教育硕士学位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应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育硕士学位点(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委员会)提出申诉,匿名不予受理,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需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8.评审中采取导师回避制度。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需要回避评审工作,评审会议中缺额评委由其所在培养单位派选研究生导师代表(目前指导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增补。

9.上报推荐名单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教育硕士”国家奖学金6名候选人员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员工汇总表》、《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连同推荐候选获奖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学校评审。

 

联系人:彭蕾,联系电话:13922261310

 

2020年教育硕士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24